廣東省政府今公布,自周五(8月7日)10時起,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有關核酸檢測的新規定。除經批准的公商務豁免人士,以及跨境司機按現行規定執...
廣東省政府今公布,自周五(8月7日)10時起,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有關核酸檢測的新規定。除經批准的公商務豁免人士,以及跨境司機按現行規定執行外,其他人經深圳灣與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廣東時,必須持有港府認可醫療機構發出、24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由報告發出時間起計),而入境後仍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港府認可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醫療檢測機構名單,已上載至「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點擊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