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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罷】輟學留學生被控襲警等4罪 自辯路過抱不平遭插贓嫁禍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02日06:5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2日04:44
趙駿賢。

22歲輟學美國留學生涉於去年11月「大三罷」示威中,用胡椒噴劑噴向一名警長,及後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對講機等物品,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等合共4罪,案件今日續訊。被告出庭自辯時道出與控方案情完全不一樣的版本,指自己當天只是上班前途經灣仔摩利臣山公園,突然見到有警員毆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遂上前為他們抱不平,未料卻遭警員從後用警棍打頭,並將他拘捕及帶返警署,及後遭警方插贓嫁禍。
被告趙駿賢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兩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灣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襲擊警長A,以及於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一支含有nonivamide的噴霧器、一支伸縮棍、一個含有煙火物的圓柱形物體及一部無線對講機。
被告今日自辯供稱,事發時他在灣仔上班,當天早上他相約女友在摩利臣山公園見面,打算一同吃早餐,在等待時卻聽到公園外有人大叫「走啊、走啊」。之後他見到幾名手持警棍的便衣警員制服了幾名穿深色衫的蒙面人士,並用警棍打他們。被告形容,當時他覺得好驚訝,「點解無反抗都要係咁打」,遂大聲喝止:「喂!你地做乜打人,好停手!你地係咪黑警?」未料話語剛落,突然有人從後用棍打他的頭部,之後繼續毆他的手及頭。之後他聽到有人大喊「做埋佢」,就被鎖上,帶上警車。
被告堅稱,自己當日並無在日善街出現,閉路電視拍攝到的黑衣人並不是他,被制服的人也不是他。他又指自己沒有見過警長A,更遑論襲擊他。至於涉案的攻擊性武器,被告則直指是遭警方插贓,自己根本無管有過上述物品,亦沒有向警方招認過「皮帶同嘢係人地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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