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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壓港】芬蘭外長:與香港引渡協定不應再適用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4日10:51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4日10:51

港區《國安法》6 月 30 日生效後,澳洲和加拿大都宣布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路透社今日(14 日)引述芬蘭外長 Pekka Haavisto 說,在港區《國安法》下,芬蘭和香港的引渡協定不應再適用。

報道引述 Haavisto 在一個記者會上表示,現時的情況已經跟芬蘭簽署引渡協議時有別,因此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不應再適用」(should not be applied)。

7 月 9 日,澳洲總理莫里遜表示,暫停執行澳港引渡協議,並且會為部份港人提供「避風港」,現時已在澳約 1 萬名港人,包括留學生、持臨時工作簽證者及畢業簽證者等的簽證可獲延長 5 年,並提供申請永久居留途徑。

7 月 3 日,加拿大也宣布暫停執行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同時亦會禁止輸出敏感的軍用物品到香港,以及在輸出敏感物品時,把香港與中國視作同樣處理,即時生效。

英國首相約翰遜發言人 7 日亦表示,英國正檢視與香港的引渡協議。英國外相藍韜文在 7 月 1 日亦表示,BN(O) 護照持有人抵英後可獲得「有限居留許可」,在英國工作或留學 5 年,其後可申請定居;擁有定居身份 12 個月之後,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方案不設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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