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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引述蔣麗芸:官員、警員不應續 BNO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03日02:48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3日02:40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英國宣布擴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的權利。《明報》政情專欄作家「Emily」指,民建聯蔣麗芸表示,處理國安法的官員及警員「唔應該亦唔需要為BNO續期」,並問道「你繼續攞,你內心意圖為何呢?」

Emily 今日撰文指蔣麗芸稱,以前港人申請BNO,是為方便旅遊,但目前特區護照已有相同功能,並指「BNO只係一件『物件』,唔係一種『國籍』」。蔣麗芸指,難講五年之後,港人會否仍符合 BNO 的申請條件。

英國外相藍韜文 7 月 1 日宣佈擴大BNO持有人的權利。BNO 持有人可獲「有限居留許可」,在英國工作或留學 5 年,其後可申請定居;擁有定居身份 12 個月之後,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方案不設限額。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除了英國外,澳洲亦考慮為港人提供「避風港」計畫,根據《美聯社》報道,澳洲有可能向香港居民發出臨時庇護簽證( temporary protection visas),讓難民可以在澳洲居住長達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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