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紫荊》雜誌撰文,議員和參選人如果反對港區國安法立法,屬於違反《基本法》,應該取消參選資格。譚耀宗又指,今次立法決定突顯中央堅決貫徹和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形容對香港是一場及時雨,市民可能會對新設立的國安機構感到陌生,各界要做好宣傳,不能讓法案成為「無牙老虎」。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對譚耀宗的言論感到極為憤怒,認為譚耀宗是脅逼議員支持港區國安法,涉嫌違反特權法。他指,根據《基本法》,制訂、修改和廢除法律,是立法會負責,議員可以持有不同意見,作出抉擇。他又質疑,早前全國人大表決制訂港區國安法時,也有1票反對和6票棄權,反問這些人大代表是否也要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