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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用下體戳6歲親女私處罪成 辯方求情:只發生一次影響不大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19日06:23 • 發布於 2019年08月19日04:16
網圖。相中人非受害女童。
裝修工人今於區域法院承控一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45歲裝修工人涉嫌於前年至去年期間以下體戳其6歲親女私處,受害女童遂向班主任及祖母哭訴事件而被揭發,裝修工人今於區域法院承控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為雖可恥,惟考慮到非禮程度及次數,加上對親女影響不大,冀法官予以輕判。法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期間須還押。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只有中三學歷程度,無刑事定罪紀錄,有一名19歲與前妻所生並失明的兒子。辯方指被告行為可恥,應受嚴責,惟考慮到非禮程度與同類案件相比並不嚴重,被告沒有把手指或下體放入女兒陰道,另外事件只發生了一次,對女兒的影響不大,冀法官予以減刑。法官裁定被告罪成,經考慮後決定先索取相關報告並押後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報稱任職裝修工人的被告L.P.C(45歲)被控於前年9月1日至去年4月23日期間於寓所非禮女童X。被告於去年4月24日被拘捕,警誡下承認案發期間是與X同睡。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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