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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秘書處:政府過往發放現金 需時約19個月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4月03日08:26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3日07:58
政府早前宣布向每名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一萬港元的全民現金發放計劃。 資料圖片

立法會秘書處就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發表研究簡報,簡報指出最受關注是發放現金1萬元的計劃,根據往績,政府需時約19個月才能完成向市民發放現金,較澳門和新加坡的4至10個月為長,行政費亦偏高,平均每宗成功申請個案約為140港元,總額達10億元。
簡報指出,雖然市民普遍歡迎現金發放計劃,但仍有多項疑慮。計劃並非針對支援低收入人士,或會造成浪費公帑,同時部分收款人或會把部分現金留作儲蓄,當中富裕人士為主,變相削弱帶動本地消費的效果。但綜觀全球,發放現金亦是不少先進地方緊急抗疫措施的重要一環,如美國、澳門、新加坡。
簡報指出政府推出總額約1,220億港元的紓緩措施,當中63%用於現金發放計劃及支援較低收入家庭用作退稅和支援企業的款項分別佔28%和9%,所帶來的收入再分配效應,較早前5份財政預算案的相類措施顯著。
簡報表示,由於人口老化,加上勞動人口減少,以及稅基狹窄,香港不能排除未來出現結構性赤字的長遠風險。而經過去年的社會風波後,海外機構對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以及全球最佳營商地方的疑慮亦有所增加,長遠可能對本地稅基構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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