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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女被指腳踢及咬傷警長受審 辯方指遭警推跌兼手踭頂心口壓斷肋骨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25日10:55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5日10:55

有市民去年11月於九龍塘發起「和你 shop」行動,一名餐廳經理涉為「營救」一對懷疑刑毀遭截查的男女,期間被指襲擊多名警員被捕。警方其後就襲警案到九龍灣一個單位搜查,男經理的胞姐被指踢傷及咬傷一名警長 。她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今(25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出,報稱受襲警長在截查被告時並無表明身份,更推跌被告,雙方推撞倒地後用手踭頂向被告胸口,導致其肋骨遭壓斷,前臂亦壓著被告的口鼻,使她呼吸困難;警長不同意辯方指控。

被告韋秋盈(41歲,無業),她被控於今年 11 月 29 日,兩次在九龍灣啟興道 2 號太平洋貿易中心地下大堂內,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偵緝警署警長 49734 盧嘉昇。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傳召五名警員證人作供。

警長供稱遭被告不斷用腳踢「好似踩單車咁撐」

聲稱受襲的偵緝警署警長盧嘉昇出庭作供,他加入警隊 31 年,案發時駐守深水埗反三合會第一隊。盧嘉昇供稱,當日收到命令指重案組警員會押解疑犯到涉案大廈 17 樓某單位搜查,他和隊員首先到場看守,並截查可疑人士。其後,他接到同僚匯報指被告和其母親在涉案大廈17樓單位外「大吵大鬧講晒粗口」,又不願意透露其目的地。

盧嘉昇續指,兩名女子離開 17 樓後,他指示在 17 樓警員追截她們不果,於是進入大廈大堂增援。盧供稱,在大堂內表明身份後截停她們,惟被告不斷大聲喧嘩說:「咩警察!」並企圖越過他離開。他張開雙手攔阻,被告則捉實他雙手推撞,期間二人失平衡倒地,被告雙腳不斷踢他,「好似踩單車咁撐」。他續指,兩人起身後,他隨即展示委任證,被告想再離開,期間咬了他的手臂一下。

辯方質疑警長沒向同僚或醫生透露腳被踢傷

辯方盤問盧嘉昇時指,盧當日看見被告,即用粗口喝止「你唔好走呀」,被告問及原因時,他並無表露身份,只是重複說「唔准走,唔准離開」,及後被告企圖繞過盧離開,卻遭他推手臂和胸口,雙方失平衡倒地,二人倒地後盧上半身壓著被告,並以手踭頂住被告胸口,被告肋骨遭壓斷;加上其前臂壓住被告的口鼻,導致被告呼吸困難。盧不同意辯方的說法,又說不知被告因何事送院。盧嘉昇於庭上作供時多次強調,倒地後他的雙手捉住被告雙手,辯方質疑他是為了迴避他用手踭頂住被告胸口,導致被告呼吸困難;盧否認。

辯方續指,盧嘉昇從沒在口供紙上或向現場警員、醫生透露腳被踢傷,因為他無法肯定被告倒地後是否有心用腳踢並襲擊他。盧承認事後沒有投訴腳傷,但指稱無法猜測被告意圖。

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王子勤則作供,事發當日他於 17 樓後樓梯看守搜查單位,其間看見被告,雙方一度理論。其後他到大廈大堂,獲悉被告襲警並拘捕她。辯方盤問時指出,王子勤當日與六名警員在後樓梯駐守,他們看見被告時,不但沒有表明身份,更用粗魯及不禮貌的語氣呼喝被告,其中一名南亞裔警員中英夾雜地指罵被告,並一度想衝向被告及其母親,遭同僚阻止;被告被捕後曾表示呼吸困難,要求送院,但警員卻稱需進入單位搜查後再處理。對於辯方的說法,王表示不同意。

案件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KTCC207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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