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已有多人因涉違法被捕。演藝學院今日 ( 3 日) 向全校學生發信,明言所有學生都必須遵守國歌法及國安法,又指若學生在校內做出違反兩條法例的行為,可能會被停學。
該信件由演藝學院校長華道賢 (Adrian Walter) 及副校長 (學術) 蔡敏志 (Gillian Choa) 發出,信中指鑑於國歌法及國安法已生效,而演藝學院作為高等院校,有責任及去關懷學生,同時提醒學生,作為社群的一分子,需要服從法例及校規。信中同時表示,所有涉嫌違犯法例的海報、告示和橫額都會在不事先通知下拆除,若學生在校園內嘗試作出違法行為,學校將採取必要紀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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