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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8.3 旺角非法集結 9 人不認罪開審 警司供稱「暴徒」挑釁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3日15:01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3日09:20

去年 8 月 3 日的「旺角再遊行」,入夜後有示威者於旺角一帶設置路障,多人被捕。9 人被控非法集結,其中 16 歲男生同時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由裁判官鄭念慈主理開審,預計需時 23 日。控方今早傳召旺角警區副指揮官莫慶榮,講述當晚警方行動,期間數次形容「暴徒」講粗口挑釁警員。

控方傳召第一證人高級警司莫慶榮,講述案發當晚警方行動。莫曾於 2016 年年初二旺角騷亂案中出庭指證梁天琦等人。

負責指揮的高級警司旺角騷亂案曾出庭

莫稱他當晚帶領機動部隊 B 大隊、西九龍第二梯隊、一隊速龍小隊及約 120 名刑偵警員,約於 9 時 30 分在太子道西與彌敦道交界開始向尖沙咀驅進,拘捕 6 男 4 女。他指推進過程中,有「暴徒」向警方講粗口及罵「黑警死全家」等挑釁警方。

辯方於庭上播放警方當晚推進片段後,指出當時前方防暴警員手持長盾,又有多名警員以大聲公宣讀警方警告,質疑莫根本無法清楚知悉示威者當時的行為。莫否認,稱自己不時走到前方觀察,又有從長盾間的空隙觀察現場。辯方亦問及,事發時港鐵仍正常運行,當時是否有可能有一般途人在現場;莫在控方主問下堅稱「不覺得有」,但在辯方盤問下又改稱「咁一定有咁嘅可能性」。就現場警員作出警告時,是否有講明將會作出拘捕,他則稱「無留意聽,但我哋班人合作咁多次,相信佢哋自己會知」。

控方多番錯漏 裁判官一度不耐煩

控方主控官在宣讀同意案情時,誤稱《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為「刑事訴訟程式條例」,直至身旁的辯方律師及裁判官指正才覺文件有誤。裁判官搖頭嘆氣,直斥:「點解你哋咁簡單嘅錯都睇唔到呢?」

此外,辯方開庭時表示,今早才收到控方的開案陳詞,需要時間向被告人解釋及商討答辯方向。裁判官表示希望案件能如期審結,遂押後案件一小時,指示控辯雙方商討所有須處理的事宜。

9 名被控非法集結的被告依次為:16 歲學生、16 歲學生、陳駿霆(18 歲)、韓明恩(22 歲)、廖智峯(22 歲)、陳嘉汶(34 歲)、伍兆銘(24 歲)、方施陽(20 歲)、蘇澄怡(22 歲)。控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3 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首被告 16 歲男生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早前一名女被告獲撤控。除首被告外,其他被告續獲准保釋。聆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KCCC206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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