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旅遊

中山咀香園提訴訟 澳門咀香園被控侵權賠10萬人民幣

U Travel

更新於 2020年06月03日08:28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3日08:00

講到澳門手信不得不提澳門咀香園的杏仁餅,但日前廣東中山咀香園就向澳門咀香園提出訴訟,控告澳門咀香園、其董事長黃永昌以及內地一間電視台侵害「咀香園」商標權並要求作出賠償,最終裁定需要向中山咀香園賠償10萬人民幣。

延伸閱讀:2020澳門手信10大必買推介 年輪蛋糕葡撻/雙重蝦子麵/晃記餅家肉切酥

5月3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當中中山市咀香園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中山咀香園)發現澳門咀香園有限公司(下稱澳門咀香園)、澳門居民黃永昌委託內地一間電視台節目播出有關咀香園的相關標識,主持在節目內多次口述「澳門咀香園」等內容。於是中山咀香園就以上述行為侵害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令澳門咀香園、黃永昌及某電視台停止侵權並提出索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及合理費用。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中山咀香園註冊了咀香園等14個商標,已具有較高知名度,澳門咀香園、黃永昌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該電視台節目中播放侵權廣告的行為亦構成協助侵權。但「咀香」、「咀香園」品牌知名度和聲譽有長期歷史原因,中山咀香園及澳門咀香園均對品牌聲譽曾作出貢獻,且澳門咀香園在廣告中使用「澳門咀香園餅家」屬規範使用企業名稱,並不會引起消費者產生混淆或誤認,判決澳門咀香園、黃永昌及某電視台賠償經濟損失10萬人民幣及合理費用。

延伸閱讀:澳門居民及香港人入境隔離政策 疫情整理、賭場開放安排(持續更新)

來源:新浪新聞澳門咀香園餅家中山咀香園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