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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逃犯條例】警方澄清:無授權公眾籌募經費購置防護裝備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18日15:03 • 發布於 2019年08月18日15:01
資料圖片/FB截圖
警方FB截圖

近日,在多場示威及遊行中,亦有人以鐳射燈照向警署及警員。警方晚上發文澄清,指沒有授權公眾籌募經費購置防護裝備。
警方晚上9時許,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澄清警方沒有授權公眾籌募經費購置防護裝備。警方又指,有關最近有人透過社交媒體呼籲為警務人員籌款以購買防激光眼鏡。警方嚴正聲明,警隊或4個職方協會從沒有作出此呼籲,亦沒有授權任何人士為此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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