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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暴力】警: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7.21參與暴動罪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22日12:15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2日12:10
謝振中(小圖)指足夠證據下起訴2人參與暴動罪。

元朗「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發生已經一個月,警方共拘捕28人,警方今日正式落案控告其中2名男子「參與暴動」罪名,明日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傳媒在警方每日記者會提問為何控告參與暴動罪,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與律政司緊密溝通,在相關證據足夠下作出起訴。
謝又表示,不便透露對其餘26名涉案人士的檢控進度,強調每宗個案均與律政司緊密聯繫及討論,希望在舉證方面,令涉案人士將來在法庭內入罪的機會更高。至於2人在案中角色,謝指未有相關資料。
此外,昨晚元朗西鐵站有市民靜坐,抗議白衣人事件發生一個月,隨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在拘捕過程中,考慮到不希望有示威者或警員受傷,或者發生大規模流血事件,故昨晚不採取強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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