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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21項修正否決 料傍晚三讀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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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6月04日04:15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4日04:15
《國歌法》21項修正否決   料傍晚三讀表決

立法會今日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民主派提出的21項修正案,在立法會未過半數支持下,全部被否決,當中修正包括降低罰則、在學校教導國歌作曲作詞人的生平和死因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發言時表示,不同意所有修正案的內容,稱國歌跟國旗、國徽一樣,同屬國家象徵及標誌,將侮辱國歌的刑罰,跟侮辱國旗或國徽的罪行一致,做法合適,又說《國歌法》中加入教育學生國歌創作人生平及死因,與《國歌法》立法原意無關。

《國歌條例草案》現在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按梁君彥早前設下的時間表,預計今晚7時前三讀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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