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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3G業務將於年底終止,仍有6百萬戶尚未將通訊服務轉移至4G

Knowing

發布於 2018年01月03日10:00 • 何渝婷

去年六月底,國內2G行動通訊服務正式到期,而今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通過「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逐步落實終止3G業務,在零衝擊、無爭議的原則之下,達成「服務完全移轉」的目標。

2G、3G、4G的差別在於2G主要是用語音打電話與傳送簡訊;3G除了打電話和傳簡訊,還可以用手機或平板上網;而4G的主要用途則是上網,因為頻寬比3G大很多,所以能明顯感受到行動上網速度的差別。

根據NCC統計,全台4G用戶約2200萬戶,而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與遠傳電信等4家電信業者的3G用戶數截至106年11月30日為止還有643萬1569戶,為了配合系統的延續性,電信業者可以向NCC申請彈性頻率指配,到年底前的過渡期間,同一業者可以使用同一頻率在3G、4G業務上。

其實換約並沒有想像中的麻煩,依據服務契約,在業者系統已有登錄其3G用戶雙證件的前提之下,用戶可以用電話、網路或其他類似方式申請將3G業務服務契約變更為該公司的4G業務服務契約,達到簡易換約的目的,而3G業務終止前,各業者也應該儘早取得用戶同意,以順利讓消費者過渡成4G業務用戶。

至於資費方面也會保障業者提供相同或相近的資費方案,提供消費者平順移轉,不會因為換到4G而傷到荷包。

為了能夠持續使用通訊服務,NCC呼籲3G服務使用者盡快配合辦理契約移轉,除了享有原本行動電話的便利通訊服務之外,也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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