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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上班路線不符未准職災給付 法官斥勞保局「僵化」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8月21日09:31 • 發布於 2018年08月21日09:31 • 鐘武達

僵化!1名劉姓女子在台中市的連鎖火鍋店工作,前年上班途中車禍受傷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但勞保局指她上班路線方向不符而未核准,劉女提行政訴訟,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以成語「方枘圓鑿」、「膠柱鼓瑟」指勞保局不知變通,並判決劉女勝訴,不過,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前年5月22日上午11點21分,劉女騎車行經台中市南屯區大墩路與向上路口與人發生交通事故,左側髖部挫傷 、頭皮損傷。劉女認為是上班途中受傷,依法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不料卻遭拒,接著訴願也失敗,才提行政訴訟。

勞保局拒絕給付,是因認為劉女上班路徑應往東北方,但事故發生是在其住所南方,不在合理路徑中,不符合「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的要件,勞保局並提出GOOGLE建議路線圖,指稱劉女依該路線,比她主張的上班路線還要近。

劉女不服表示,她不是台中人,對地理位置不熟,認路能力又差,是朋友建議安全、單純的路線且為避免逆向,才往南方行駛,且該路線車流量較小、較安全,尤其當天是上班日,她確實是要去上班,上班時間為中午12點。

法官審酌,劉女主張的路線雖較遠,但也僅需11分鐘就可到達上班地點,勞保局所提的GOOGLE建議路線較短,卻須穿越車道,反而較危險,並認為地理位置相對關係應納入考量,但非「唯一」、「絕對」標準,不應「僵化」解釋,還以成語「方枘圓鑿」、「膠柱鼓瑟」批勞保局的解釋固執、不知變通。

法官為此認定劉女是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受傷,符合職業傷害規定,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可獲職災醫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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