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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減稅大紅包通過!月薪3萬元免繳稅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1月18日10:03 • 發布於 2018年01月18日10:03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今(18)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最為關心的個人綜合所得稅3項扣除額,大幅提高,包括標準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薪資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同步還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幼兒學前扣除額由現行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經統計,年所得低於40.8萬元可望免繳稅,預計2019年5月報稅季將可適用。

立院處理《所得稅法》,昨天起一連2天召集協商,相對過去協商《勞基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時劍拔弩張的緊張感,朝野發紅包給得「阿莎力」,比行政院原提版本再加碼,如標準扣除額現行9萬元,政院版提高到11萬,朝野共識再上調,最後通過民進黨團版本加碼到12萬;薪資、身障扣除額現行12.8萬元,政院版18萬,同樣通過民進黨版本各多2萬,提高至20萬元。而幼兒扣除額則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由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減輕薪資所得和中低所得者的稅負。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減稅利多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據計算,未變動的免稅額8.8萬元,加上標準扣除額12萬、薪資扣除額20萬,共計達到40.8萬元。主計處統計,20至29歲受薪階級平均月薪3萬306元、平均年終1.27個月,計算後年收入約40.2萬左右。簡言之,月領3萬元以下可望免繳稅;且根據財政部去年公布的「台灣近年薪資樣貌」研究報告統計,年薪中位數2015年提升到40萬元,即近半數受薪階級皆可免申報綜所稅。

▲《所得稅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重點。(製表/李英婷)

另外,修法另一主軸,股利所得課稅採二擇一制,若選擇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可扣抵稅額為股利乘8.5%%、上限8萬元 ;也可選擇分離計算採單一稅率28%。而營所稅部分,從現行17%,提高到20%,但所得額50萬元以下中小企業則分3年緩衝至20%;而獨資合夥事業免除營所稅,歸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由10%降至5%,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

最後,為讓內外資股利稅負更公平,避免「假外資」藉此避稅,取消現行外資股利折半抵繳營所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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