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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婦怒休家暴夫!祭出藏23年「底牌」讓婚姻無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7年11月19日00:11 • 發布於 2017年11月18日16:00
黃姓婦人的丈夫有酗酒習慣,喝醉拳打腳踢,連她提早去麵攤上班也被「討客兄」,她憤而揭發她和丈夫是兩人是四親等的表兄妹,婚姻無效。(情境照)
黃姓婦人的丈夫有酗酒習慣,喝醉拳打腳踢,連她提早去麵攤上班也被「討客兄」,她憤而揭發她和丈夫是兩人是四親等的表兄妹,婚姻無效。(情境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姓婦人的丈夫有酗酒習慣,酒後就性格大變。去年某天,她提早一個小時去麵攤上班,丈夫竟質疑她「討客兄」,喝醉後怒罵她三字經,讓黃婦再也受不了,自己揭露與丈夫間的秘密,到法院請求離婚,原來,黃婦與丈夫是四等親的表兄妹,而民法規定四等親的表兄妹不能結婚,讓這場維持了23年的婚姻失效。

黃婦與丈夫在20多年前結婚,兩人育有3名子女,去年丈夫喝醉後對黃婦拳打腳踢,還對她辱罵三字經、討客兄,黃婦驗傷後申請保護令,10多天後就分居,疑似搬回娘家暫住,沒想到不到半年,丈夫又跑到黃婦娘家對著家門口辱罵,讓黃婦決定與丈夫離婚。

為了與丈夫離婚,黃婦攤開藏了23年的底牌,當庭辯稱她母親與丈夫的母親是親姊妹,所以,她與丈夫兩人是四親等的表兄妹,兩人在23年前結婚,違反民法近親結婚規定,結婚無效。

但丈夫辯稱,雖然母親是家族的長女,丈母娘是3妹,但當初戶政機關既然核准兩人辦理結婚登記,他認為沒有無違反法律規定。與妻子的糾紛是在去年他為了清償債務,想用女兒的名下的不動產向銀行貸款,但黃婦不同意,才會發生爭執。

丈夫還供稱,黃婦工作的麵攤老闆,疑似有重大犯罪前科,他多次勸阻老婆不要到麵攤工作,她卻不肯讓步。去年某天,他又發現黃婦沒告訴他,就提早一小時去麵攤工作,他感覺被騙,相當氣憤,才會到娘家巷口罵黃婦「不要臉」,但沒有罵「討客兄」。他還說知道自己喝酒造成家庭失和,會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希望繼續維持婚姻。

但是法官認為,依據民法第第983條規定,四親等的表兄弟姊妹不可以結婚,兩人的婚姻當然無效,因此准許黃婦的要求,判決兩人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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