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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姊姊半夜洗澡干擾睡眠 妹妹聲請保護令獲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1月17日11:56 • 發布於 2018年01月17日09:59
陳姓姊妹常為了廁所使用問題爭吵,陳妹不爽姊姊夜歸洗澡、上廁所,害她無法睡覺,最後兩人吵到對簿公堂。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陳姓姊妹常為了廁所使用問題爭吵,陳妹不爽姊姊夜歸洗澡、上廁所,害她無法睡覺,最後兩人吵到對簿公堂。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從事護理工作的陳姓女子因值班晚歸,常在半夜洗澡、洗衣服,胞妹不滿睡眠遭到干擾,姊妹常為此起衝突,陳妹更因此申請家暴保護令,控告姊姊持刀進廁所劃傷她手臂,姊妹互告強制、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事後因父親生病,姊妹不願再對簿公堂願撤告,加上部分指控,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今天將姊妹都不起訴。

據了解,41歲陳姊與房間離廁所較近的40歲妹妹,常為了廁所使用問題爭吵,陳妹不爽姊姊夜歸洗澡、上廁所的水聲,與洗衣服製造的聲響,害她無法睡覺,兩人常常爆發口角衝突,陳母為此還將另一間廁所重新整修,讓陳姊使用,但陳姊仍習慣用妹妹房間的廁所,讓姊妹更是互看不順眼,去年4月,妹妹還聲請暫時保護令,獲法院裁定核發。

陳妹指控,去年5月,姊姊突然持刀衝到浴室劃傷她手臂,怒告姊姊違反家暴保護令,另控訴姊姊冒名領取她的民事開庭通知書,涉嫌偽造文書罪;陳姊則反控妹妹將家中大門反鎖,讓她無法回家,開庭時還辱罵她「不要臉」、「鬼扯」,涉強制、公然侮辱罪。

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因妹妹表不願追究,檢方對陳姊予以職權不起訴;而幫陳妹領取開庭通知書的是另一名家人,陳姊也獲不起訴;另強制罪僅有陳姊單一指述,無法證明確實陳妹故意反鎖大門,公然侮辱罪部分陳姊撤告,檢方也對陳妹做出不起訴,一場姊妹互告的官司終於落幕,姊妹最後都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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