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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

先幫小孩保管壓歲錢?家長挪用恐觸法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2月20日09:57 • 發布於 2018年02月20日07:59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雲南一名女大學生因父母親離婚,雙方都不願支付大學學費。在奶奶支持下,一狀將父母告上法院,要求父母親歸還過去幫她「存」的壓歲錢。法院調解後,父母親同意每月支付費用到她畢業為止。

過年期間,父母親幫小孩「保管」壓歲錢,常常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這名女大學生的雙親已離婚,也不願意承擔女兒上大學費用。女大學生在奶奶支持下,要求父母歸還從小到大的壓歲錢,一狀還告上法院。最後在法院調解下,這對父母同意每月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直到畢業為止。

法院認為,小孩的壓歲錢是屬於給小孩本人的贈與,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根據中國《民法》規定,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職責之一。所以家長需要和小孩說明壓歲錢只是要「保管」,而非沒收,私自挪用小孩的壓歲錢是非法的行為。

▲紅包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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