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小便宜在賣場拆零食包裝來「試吃」,小心得賠更多! 台南一名王姓婦人,不僅在大賣場現拆海苔試吃,還到化妝品去拆開商品來試用,用完之後竟然把商品放回去架上,最後拍拍屁股走人,店員發現商品遭人試吃、試用,調院監視器後報警處理,最後依竊盜行為判處王姓婦人拘役20天,如果以一天1千元來折抵,還得賠上2萬元。
▼婦人在大賣場自行猜開包裝試吃、用產品,遭店員發現。(示意圖/東森新聞)
賣場人員:「芒果奶凍歡迎參考試吃喔,您好歡迎試吃喔,歡迎試吃喔。」
一聽到試吃民眾立刻走向前嘗鮮,覺得好吃喜歡再掏錢,不過台南一名婦人,卻因為自行拆開商品試吃,因而吃上官司,原來這名王姓婦人日前來到賣場,看到進口海苔趁著周圍沒人注意,現場拆2包來試吃,吃完了竟然把空盒放回去架上,之後來到化妝品區又開了粉餅、柔濕巾還有玻尿酸等等,拆完包裝後又假裝沒事一樣,把用過的商品放回去原位,拍拍屁股走人,店員發現商品遭人「試用」 「試吃」,調閱監視器畫面,氣得到報警處理,王姓婦人向警方解釋,自己並沒有偷東西,只是試用,但警方認定這是竊盜行為,判處拘役20天,如果以一天1千元來折抵,王姓婦人將賠上2萬元。
▼婦人未經店家同意,直接拆開化妝品試用。(示意圖/東森新聞)
買東西付費天經地義,如果真的想試吃東西,或是試用保養品,可以先看看架上,有無試用產品,千萬不要擅自拆開,因為這樣等同於購買,王姓婦人貪小便宜,在賣場拆開零食包裝,以為這樣試吃沒問題,原本花錢買兩包海苔只要200元,現在不僅要賠償2萬元,還得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婦人向警方辯稱只是試用,但依然遭判刑。(示意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