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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平均被打4到7年才求救 家暴受害者為什麼不敢說出來?

風傳媒

更新於 2017年03月06日02:56 • 發布於 2017年03月06日00:30 • 王彥喬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向勵馨求助者,平均已忍受家暴4-7年,且受暴年齡有下降的趨勢。(顏麟宇攝)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向勵馨求助者,平均已忍受家暴4-7年,且受暴年齡有下降的趨勢。(顏麟宇攝)

《家庭暴力防治法》上路近20年,標誌著當「家」不再「可愛」時,由公權力進入家門的正當性,然而,即便法律「賦權」,只要受暴者不願對外求救,政府也很難拉他們一把。尤其2012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後,社會局的家暴個案資訊不再與在地的里長互通,多數時候只能「單兵作戰」進行防治工作,這張斷了線的網,還有可能補得回來嗎?

「婦女走出來,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從事家暴防治20多年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很多受暴婦女不敢對外聲張自己被家暴,就算勇敢求援,還要擔心是否有效。究其原因,除了社會給予的壓力很大,受暴婦女常被認為「沒有忍讓」,家族成員更往往勸合不勸離;更現實的層面是,孩子是要帶走還是留下?經濟依賴該如何解決?這些都讓受暴婦女繼續在不友善的環境中隱忍。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很多受暴婦女不敢對外聲張自己被家暴,「婦女走出來,需要非常大的勇氣!」(資料照,陳明仁攝)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很多受暴婦女不敢對外聲張自己被家暴,「婦女走出來,需要非常大的勇氣!」(資料照,陳明仁攝)

快被打死了、沒地方躲了 才敢對外求援

紀惠容說,許多受暴婦女最後會走向求援,多半是因為「快被打死了」、「再也沒地方躲了」,或是「孩子也受到傷害了」,直到真的無路可退,才會勇敢對外求援。據她觀察,以往向勵馨求助者,通常已忍受家暴10到20年,現在被打了1、2次就出聲者已越來越多,不過,平均而言,受暴時間仍在4-7年,且受暴年齡有下降的趨勢,甚至高社經地位婦女受暴比率,也不比一般家庭少。

施暴後的「蜜月期」是家暴常態!紀惠容說,許多施暴者是「暴力循環者」,動手後會道歉,之後經歷一段平靜期,繼續累積不滿至爆發點,又再施暴,如此循環下去。紀惠容表示,許多首次動手的家庭成員是因為遭遇家庭挫敗,但若他們在家暴發生之初就願意站出來,「初期是可以被協助的」,只要施暴者願意承認錯誤,而非為自己找理由且指責受害人的不是,在接受輔導後,有機會改善家暴問題。不過,她不諱言,願意走這一條路而成功挽回家庭關係的比例相當少。

許多受暴婦女最後會走向求援,多半是因為「快被打死了」、「再也沒地方躲了」,或是「孩子也受到傷害了」,直到真的無路可退,才會勇敢對外求援。(顏麟宇攝)【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許多受暴婦女最後會走向求援,多半是因為「快被打死了」、「再也沒地方躲了」,或是「孩子也受到傷害了」,直到真的無路可退,才會勇敢對外求援。(顏麟宇攝)【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不敢問、不敢講 個資法成家暴保護傘

加以2012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後,為免踩洩漏個資紅線,相關防治單位間的資料互通出現矛盾,一方面希望相關防治者知道受暴個案所在,另方面又擔心個資流通會觸法,因此,里長已不若以往可以從社會局得知家暴戶,「不敢問,也不敢講」,讓家暴防治的「安全網」斷了中間的連接線,又回到了「單線作戰」模式。有的里與社會局的家防合作甚至只剩1年2次的防治宣導,里長對里內家暴戶不再「瞭若指掌」,構成第一線防治的死角。

一旦里長無法再擔任社會局的「眼線」,家暴慣犯就更能理所當然地躲在《個資法》的保護傘下。數位里長聽聞自己所在的里是社會局列管的家暴高風險區時,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哪有很多?」「你亂講!」「怎麼可能!我知道的才1戶!」反駁與震驚成了他們的反射動作,在這種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又怎能期待各層級通力防治家暴呢?

20170224-SMG0034-S03-風數據/家暴專題。我被家暴了,可以這樣做
20170224-SMG0034-S03-風數據/家暴專題。我被家暴了,可以這樣做

不過,事情如今有了轉機。權衡社區安全防護與個資保護,台北市長柯文哲一聲令下,「希望里長幫忙的案子,一定會通知」,社會局將再度連接起局與里的「安全網」。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將在區內召開「個案研討」與「區級會議」,有需要關注的個案會通知里長,但不會發家暴戶清冊,以避免觸法。只是,如果再度遭遇《個資法》與家暴防治扞格的問題,許立民回應,還要再進一步請教法務局意見。顯然,這其中的擺盪,依舊是社會局難以迴避卻還沒有準備好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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