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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清潔隊員反應人力不足卻被記過 高院判新北環保局懲處無效

風傳媒

更新於 2018年01月23日08:00 • 發布於 2018年01月23日08:00 • 趙宥寧
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2015年出面接受媒體採訪反應人力不足問題,反遭環保局懲處,高院23日判懲處無效。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取自麥寮鄉公所網站)
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2015年出面接受媒體採訪反應人力不足問題,反遭環保局懲處,高院23日判懲處無效。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取自麥寮鄉公所網站)

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2015年出面接受媒體採訪反應人力不足問題,反遭環保局以無故製造事端、影響士氣為由記過並扣發獎金。黃姓清潔隊員不服提起民事訴訟,高院今(23)日判懲處無效,環保局應給付新台幣6000元獎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緣起於新北市三重區一名吳姓清潔隊員因違反規定,將廚餘直接丟至垃圾車內遭電視台記者拍下。為此,黃姓清潔隊員於2015年6月23日出面接受電視台採訪,於受訪時提到「(清潔隊員)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沒有這麼做,我們作業時間都會拖長,拖長作業時間百姓就會反應,現在怎麼還沒來、怎麼還沒來,里長就會投訴了。」以此反應清潔隊人力不足問題。

無故製造事端、損及同仁名譽 環保局記過理由遭判無效

不過新北市環保局卻以黃姓清潔隊員主導策畫媒體製播有損環保局形象的報導,無故製造事端為由記一大過;另再以黃男造謠生事、散播謠言,損及同仁名譽或影響士氣記過2次,並扣發清潔獎金6000元。

黃姓清潔隊員不滿處分,因而提起民事訴訟盼懲戒處分無效。經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懲戒無效,環保局應給付黃男6000元獎金,環保局不服提起上訴。今由高院再判懲處無效,據高院新聞稿指出,沒有事證可以認定黃姓清潔隊員主導策畫媒體報導,黃男受訪的陳述,也難以被認定無故製造事端,何況報導的起因是吳姓清潔隊員亂丟廚餘遭拍攝,但吳男僅被記一大過,事後受訪的黃男所受的懲處遠重於吳男,不符比例原則。

此外,高院也提到,黃姓清潔隊員僅接受一次採訪,卻被環保局以2個理由分別做出懲處,違反了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因此今日判決懲處無效,環保局也要給付黃男6000元獎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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