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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死因研訊】資深法醫指胃部無水「稍為古怪」 未能解釋赤裸感「唔安樂」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9月02日05:04 • 發布於 2020年09月02日04:07
馬宣立指對未解釋陳彥霖為何會赤裸感「唔安樂」。
馬法醫認為憑陳彥霖的遺體不能解釋其死因。

職訓局15歲女學生陳彥霖死因研訊繼續,將傳召行醫逾30年的資深法醫馬宣立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上週三申請法庭特別進出通道獲批的陳母已連續第4天缺席研訊。今續以家屬身分出席研訊。
馬宣立法醫在死因庭要求下撰寫了一份專家報告。他在報告中解釋,死者若確實遇溺而死,遺體被發現時會口鼻吐出白沫、肺部充水變重、出現水性肺氣腫、骨髓及腎臟等內藏會找到遇溺水域的矽藻生物。馬法醫補充,化驗矽藻常用於檢視死者是否遇溺,惟此個案卻沒有做這項測試。但若遺體只是浸在水中,但不確定死者是否遇溺,則只會衣衫及身體濕透、皮膚變白及變皺,並浮在水面。
觀乎資料,馬法醫指出,令他最「唔安樂」的,是始終解釋不到彥霖遺體赤裸的原因。雖然法醫在彥霖的陰道驗不出DNA,故沒有正面證據顯示她死前曾遭性侵,但她的遺體浸在水中,或有機會令相關證據被沖淡。不過解剖報告同時指出,其陰道沒有傷痕。
馬法醫又指出,一般遇溺而死的人,其兩邊肺部的充水量會接近,胃部亦會有水,但彥霖遺體兩邊肺部的積水分別是50毫升及550毫升,差距甚遠,胃部亦沒有水,「稍為古怪」。
馬法醫認為,憑彥霖的遺體並不能解釋其死因,因為在她身上驗不到傷痕或病變,亦找不到藥物或毒。就目前資料所知,就只有其遺體被發現時浸在水中,但不知道是否遇溺而死。
馬法醫回應研訊主任時解釋,中度腐化的遺體通常會開始腫脹、膚色漸變、皮膚脫落、內臟、肌肉及皮下脂肪變得「溶溶爛爛」。馬又表示,如死者因遇溺而死,起初會將水吸入肺部,惟當肺部腐化後,肺中的水會流入胸腔。倘若遺體被浸在水中,因水有壓力,死者吸入體內的水並不會流出。
被問到溺斃死者的肺重時,馬表示約重1000克,兩邊肺重量理應相約,惟彥霖兩邊肺重分別為347克及281克,如將每邊肺重及胸腔腐液加起來計算,兩邊份量仍相差近300克。對此,馬質疑「分別太大」,「奇怪在兩邊唔一樣,但較多腐液的胸腔個邊,個肺又唔係特別重喎」,因理論上「啲水無話淨係走一邊,唔走另一邊」,但自己亦無法解釋。
研訊主任重提負責解剖彥霖遺體的法醫李毓樺所指,人在遇溺時,如胃部括約肌收縮的話,水則不會流入肺部。馬稱文獻中曾提及,但假若胃部括約肌收縮,肺同時亦不會吸入水份,「唔會零零舍舍話飲唔到水,但又吸到水。」但馬亦不能斷言彥霖沒有吸入大量水份。
李法醫昨聲稱香港水域不存在藻類,故未能以矽藻(diatom)方法判斷死者在哪個水域中入水,解剖時未有在彥霖身上檢取樣本。馬認為對方有少許誤會,全世界所有地方上的空氣、河水、食水等均存在藻類,「係無可能無嘅」,只是香港水域並無相關資料庫作對比,加上方法費時、經驗不足,故很少使用此方法。
研訊主任又問到,在解剖學上,能否從死者身上檢測出生前曾聞過的氣體如哥羅芳,馬指如吸入份量僅致暈,可於肺中驗出;如份量足以致命的話,可抽取血液或肝臟化驗。而在彥霖一案中,曾化驗過肝臟,惟並不知道有否化驗哥羅芳。
馬同意彥霖屍檢報告的結論為因屍體腐化,死因不明。
法庭記者:張旭珊 葉君怡
建立時間:11:06
更新時間: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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