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1 月 11 日大三罷期間,有交通警駕駛電單車撞向示威者。網上流傳事發時的最新影片,顯示當時有數名人士正在跑走,後方的交通警衝向人群,並撞到至少一人,該名黑衣人隨即倒地,並被電單車拖行一段距離,電單車甩開倒地的人後繼續向前方駛走。
11 月 11 日有市民發起全港三罷,當日早上有交通警在葵芳駕駛電單車,撞向在場的示威者,該警員被訓戒後已復職,警方強調訓戒後不代代無後續處理,若有投訴會依程序公正處理。
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曾在例行記者會中解釋,當時一名警員被不明化學品噴面,涉事電單車的警員上前支援,「試圖將暴徒同警察分隔」。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表示,警員休假後已復工,但強調調查仍在進行,復職與調查並無關係,否認縱容。
《立場新聞》就事件向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暫時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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