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立5億元專項基金,協助非政府社福機構發展;截止1月社署共收到53宗申請,批出其中32宗,並撥款118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基金預留1億元資助社工到內地交流,預計可資助2萬名社工參觀內地社福機構及學習國情。
何啟明指,若機構舉辦涉及特定主題的培訓課程,可申請額外撥款,包括識別及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和識別及支援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社署共收到7宗相關申請,約為1400人提供培訓。
有議員關注如何鼓勵機構申請舉辦課程,建議在社福機構評核中要求機構申請。何啟明指,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法律生效後,會要求相關人士完成兩階段的網上課程;而專門基金資助的課程並非強制,但會鼓勵機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