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胡鴻鈞於今年1月28日從內地返港時,被海關在其行李內搜出過百支加熱煙及相關吸食器具。案件今日(4月25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胡鴻鈞未有出庭,惟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控罪,被罰港幣5,000元及充公所有當時搜出的證物。
法官宣判時指,被搜出的加熱煙數量算少,相信是被告自用,加上被告長期於內地工作,對本港相關修例情況或未有即時認知,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辯方的書面求情,判以罰款5,000元。
近年主要在內地發展的胡鴻鈞1月在事件發生後,曾表示加熱煙是幫朋友購入,自言對這方面認知不多,誤以為香港可以正常帶加熱煙過關,所以才會闖出大禍。他表示會反省、汲取教訓,並承諾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