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青年曾志健在荃灣示威現場涉襲擊執法人員遭開槍擊中左胸,他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件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他們終因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囚。事隔多年,繼香港國安處上周起訴一名男子涉助4人潛逃後,周日(9日)再拘捕一名26歲女子指她涉助潛逃,案件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包括涉案資金往來及檢獲電腦內的資料等,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吳淑慧(26歲,幼兒教育助理)被控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案發時未成年的黃姓少年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辯方有保釋申請,但遭裁判官拒絕,候訊期間被告續還押。
翻查資料,馮清華及曾志健就妨礙司法公正及本身面對的暴動罪,分別被判入獄48個月及47個月。王愷銘判入獄10個月;黃姓少年判入教導所。另外,一名26歲報稱任職的士司機之男子,亦涉嫌與潛逃案有關於上周被捕,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於上周六(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亦押後至5月6日再訊,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ESCC 347/2025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