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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機場三跑分判商時任工頭 承認收受共88萬元賄款候判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02月04日11:21

3名機場三跑工程分判商時任工頭,今日在法院承認,向合共超過80名工人索賄約88萬元,以協助工人受聘,押後至本月及下月判刑。

三人案發時擔任德鑄工程的工頭,其中一名50歲姓鄧被告,在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向約80名工人索取共70萬元賄款,更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員作虛假陳述,報稱無提供賄款。他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押後至3月18日判刑,還押懲教署看管。

另外兩名同樣57歲的被告,分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其中一名姓何被告,承認收受4名木工約16萬元,獲准保釋,本月26日判刑。另一名姓叶被告,承認收受3名木工超過2萬元及6條香煙,獲准保釋,本月18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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